个人信用记录中出现的污点,难道无计可施?
此情无计可消除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其实,妥妥今天告诉你有些征信污点是可以去除的哦!
且慢,看仔细喽!
以下四类不良记录可消除
1、记录时间已经超过5年的不良信用记录。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如果超过5年时间,不良信用记录仍然存在,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将会被责令整改或者面临处罚。
2、个人信息被盗用、冒用,办理的信用卡或者贷款出现逾期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且到银行填写否认办卡或是贷款的声明书。一旦确认你说的情况属实,银行会立即修改不良记录。
3、一些特殊群体因特殊事件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
比如战地记者、武警、医护人员,因为突发事件,出现了逾期,这类人可以到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并把证明拿给相关的银行,银行认可后会考虑修改不良的记录。
4、由于银行或者征信机构过失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