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不同意调解

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于4月1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城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庭审内容进行了文字直播。据直播内容显示,今日(15日)未当庭宣判,原告方不同意调解。庭审从早上9时开始,下午1时许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江歌母亲要求刘鑫赔偿损失费共计200余万元

庭审现场提交十组证据

根据城阳区人民法院的直播内容显示,15日上午9点,本案正式开庭。参加案件旁听的有城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在本案中,原告江秋莲方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含: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及经济损失共计1541426.33元;被告承担原告因赴日遇害案件支付律师费及翻译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诉讼支出共312075元。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翻译费、鉴定费、公证费共218908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第一项诉讼请求具体变化为:丧葬费340985元调整为38164元,死亡赔偿1089680元调整为1118100元。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庭审现场原告方提交了十组证据,包括刘鑫供述笔录、报警记录文字稿、江歌和刘鑫的微信聊天截图等。被告方提交了包括事发后手机通讯录记录、日本方的恐吓罪杀人立案通知书在内的三组证据。

凶案现场回溯

陈世峰喝下半瓶威士忌后行凶

当日刘鑫已知有生命危险但未告知江歌

根据庭审直播中公布的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显示,被告刘鑫与原告唯一的女儿即受害人江歌系日本语言学校的同学与好友。2016年9月2日被告不堪前男友陈世峰的骚扰向江歌求助,希借住在江歌的住处。按照租房协议及日本的法律规定,江歌的住处只能供一个人居住,考虑到被告当时的实际困难,江歌答应了被告的请求,……,直到案发时被告一直借住于此。

2016年11月2日下午,被告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寻求与刘鑫复合,并前往江歌公寓要求与刘鑫见面。刘鑫因为害怕,要求江歌“你快回来”予以解围。在意识到陈世峰骚扰住宅所带来的危险性时,江歌要求报警,但被刘鑫阻止称不要报警,理由是刘鑫在这住是不合法的。

随后,江歌于14点18分左右到达大内公寓帮助刘鑫解围,并要求在家门口骚扰滋事的陈世峰离开。紧接着江歌陪伴刘鑫走出公寓,刘鑫通过江歌把陈世峰家的钥匙递交给了陈世峰。陈世峰尾随刘鑫直到其打工的拉面店。

18点10分左右,刘鑫指着同样在拉面店打工并走向自己的林某对陈世峰说,这个是自己“喜欢的人”,陈世峰因此彻底失去理智并下决心杀害被告,并向被告发信息说“如果你和他交往的话,那我就不顾一切了,什么事都干得出”。

当晚上23点09分,刘鑫回复陈世峰“如果我们俩在一起了,你会不顾一切的干嘛?”陈世峰则再次向刘鑫强调“要不顾一切的追回来”。刘鑫在23点11分回复陈世峰“你说的追,我都不敢想象会是什么手段”。在陈世峰发出威胁后、刘鑫明显感受到面临暴力伤害的巨大风险,随即在23点13分发微信要求江歌“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明确要求江歌在东中野地铁站出口等她。

23点31分,陈世峰通过微信向刘鑫发送了带有威胁内容的语音。在距离地铁终点站还剩一站的时候刘鑫连发五条微信给江歌叮嘱其在三号出口等待她回家。但直至江歌接上刘鑫一同回家,刘鑫没有就来自陈世峰的暴力威胁向江歌吐露一个字,也没有告知江歌她本人害怕的真实原因以及当天下午她如何捏造新恋情而激怒陈世峰的事情,更没有向江歌透露有关陈世峰已经到达大内公寓附近的危险。

11月3日,刘鑫与江歌大约在0点15分左右走到了大内公寓的小栅栏门口。随后,被告和江歌同时进入小栅栏门后把伞收好,在从一楼上二楼前往江歌所租住的201室时,由于事先察觉到的意图行凶杀人的陈世峰埋伏在三楼,被告迅速走在江歌前面并跑向201,并快速用钥匙打开门进入室内。紧随其后的江歌并不清楚存在的危险,也跟着刘鑫跑向201,当江歌把伞挂在了门口的仪表上时,被刘鑫反锁在201室的大门外。

▲视频截图

在刘鑫与江歌进入公寓前,11点40分左右进入大内公寓并藏在三层过道的陈世峰已经喝完了半瓶威士忌,正在等待杀害目标刘鑫的到来。在发现刘鑫后,陈世峰持刀冲向刘鑫并狂按门铃破口大骂,被待在室内的刘鑫怼了一句“我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一心想要杀害刘鑫的陈世峰眼见无法接触到刘鑫了,彻底失控,遂将所有的仇恨转向了江歌并开始杀人,对江歌连续捅了11刀,江歌倒在了血泊中。

报警电话显示刘鑫报警的时间为0点16分许,在刘鑫第一次报警的1分37秒时,江歌发出了巨大的惨叫声。大内住户的目击证人(与江歌同层)在听到江歌的惨叫声后开门查看,发现江歌已经倒在地上、陈世峰蹲在她身边,陈世峰看见有人发现后即刻仓皇逃离现场。

在第一次报警结束后,刘鑫通过社交软件向打工店的前辈求助,未对江歌进行急救。在与打工店的前辈通完电话后,0点22分刘鑫在房间内再次报警称“情况很糟”、“拜托叫救护车”,此外也强调“那个男人已经看不见了”、“听不到姐姐的声音了”,刘鑫在能查看门外状况,并且知晓门外倒地受害者即为江歌的情况下,刘鑫始终没有开门,也未曾对江歌实施任何救助行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甚至连医疗急救电话119都没有拨打过。直到警察出现后才开门。警方于0点31分左右到达现场以后并呼叫119,0点39分救护车赶到,将江歌送往东京医科大学医院进行抢救。11月3日凌晨2点20分,江歌zui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被宣告死亡。

庭审焦点

刘鑫究竟有没有锁门?

在庭审中,刘鑫是否有锁门的动作,成为了论证焦点。

据庭审直播中公布的现场内容显示,原告方认为被告刘鑫在本案中存在三点重大过错:

一、被告刘鑫为了一己之私利阻止江歌报警,错失了警方对陈世峰釆取强制措施并限制陈世峰作案的可能;

二、被告明知陈世峰要暴力报复其本人,并因此害怕回家,要求江歌深夜在地铁口接她一起回家,却不告知江歌所面对的真实危险,并意图将暴力伤害风险转嫁给江歌;

三、被告趁江歌不备迅速反锁房门致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合法租住的房屋内,导致江歌唯一的逃生通道被阻断,是陈世峰能够杀害江歌的主要原因。

被告刘鑫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不能用“如果”“或者”这样猜测性语言去还原我们想象的事实,并否认原告方提到的刘鑫是事件中唯一受益人,并要求公开双方自凶案以来的微信、微博、支付宝等流水记录。“坚持要求调取双方流水,zui后确定被告作为受益者受益了多少。”

关于刘鑫在凶案时是否锁门这一关键性细节,4月14日红星新闻的报道中,曾登载了江歌母亲方面梳理的刘鑫先后7次就此细节的不同说法。

今日(15日)庭审当中,刘鑫方面的代理律师称,日本警方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也特别对这一点进行了询问,凶杀案发生的时候刘鑫报警记录一定是她真实的意思表示,她根本来不及像原告代理律师说的那样把自己责任推卸出去,根本来不及考虑这些。

原告证据也显示2016年11月3日凌晨凶杀案发生,0点16分许陈世峰开始对江歌实施凶杀同一个时间段刘鑫开始报警,报警应该还是以警方录音为准。“怎么把门锁了,别闹了”,日本法庭审理的时候经过反复多次询问,且从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可以看出,日本警方办理这个案子是非常谨慎的,所有证据一定要经得起推敲的,否则不会在41天以后才抓陈世峰,认定陈世峰的杀人罪名,还是因为刘鑫先以恐吓报案警方控制陈世峰情况下,导致陈世峰心理防线崩溃zui后确定杀人罪名。

关于刘鑫打电话报警时候为什么说,“把门锁了,别闹了”,这个闹字可能日本人不理解怎么回事,但是中国人还是知道的别闹了,就是不要开玩笑或者什么的。“关于说锁门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是特别强调,我们坚持我们的观点,原告向法庭提交的所有证据没有任何证据明确肯定说刘鑫把门锁了,把江歌推出来,都是猜测。”

▲庭审现场。来源:城阳区法院微博

同时,刘鑫方面的律师认为,刘鑫与陈世峰因个性不和分手,是公民个人间合法的正当社会社交,本身不具有危害性,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的,侵权责任应由陈世峰来承担,刘鑫在整个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依法不承担责任。

原告要求对刘鑫联合“水军”辱骂江歌母亲

应并案审理

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在江歌离世后,江秋莲在网络上不停发声,为女儿的死四处奔走,但同时却引来了网络“喷子”的侮辱毁谤。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几年来,在江秋莲的微博留言中,时常出现一些恶毒言论。有网友截图显示,有账号在江秋莲微博下发布鸽子汤的图片,以及祝其“阖家欢乐”等话语。江秋莲告诉红星新闻,她不能确定这些账号背后究竟是谁在主使,但她将一一起诉。

5月15日庭审当中,原告律师提出,江歌遇害后,被告在网络上带有侮辱性质的谩骂,以及被告同时联合所谓的网络水军诋毁江歌和原告本人,被告恶意攻击原告的行为也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内心痛苦,导致原告的持续精神损害。基于诉讼成本的考虑,认为应该并案审理。